为维护沁源县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护公民人身安全、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五条等规定,结合沁源县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实际,决定对我县辖区省道道路实施测速。现将设置地点及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1、限速测速点:
(1)省道S线麻坪段公里+米处;
(2)省道S线柏子段27公里+米处;
(3)省道S线西务卡口处;
(4)省道S线王和段69公里+米处。
2、限速标准:60KM/H。
3、处罚规定:违反上述规定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上述道路测速于年9月24日正式实施。
特此公告。
沁源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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