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办理高危险性体育经营项目许可证,

「本文来源:东方网」

问:我想办理高危险性体育经营项目许可证,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答:上海市体育行政部门是本市经营高危险性体育经营项目的主管部门,指导本市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行政许可和市场监督管理工作。区体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行政许可和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目前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包括游泳、攀岩等项目。

以在浦东新区办理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游泳)为例

准予批准的条件:1.游泳场所、救生设施、救生器材等设施符合国家有关标准(GB.1-),消毒剂检测装备、储存场所及设施符合有关规定;2应当配备符合国家标准(GB.1-)数量要求、具有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年度审核合格的游泳救生员和社会体育指导员(游泳),配备具有执业资格证书的水质管理员和相关从业人员;游泳救生员配备标准:水面面积在㎡及以下的人工游泳场所,至少配备游泳救生员3人;水面面积㎡以上的,按每增加㎡及以内增加1人的比例,配备游泳救生员;3.具有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溺水抢救操作规程,消毒剂泄露、中毒和溺水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游泳设施、设备、器材安全检查、救生员定期培训制度等安全保障制度和措施。

申请材料

申请流程

办理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花木街道合欢路2号浦东新区企业服务中心二楼51-80号窗口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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