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交警10月29日典型酒醉驾案例曝光

案例一

年10月13日06时05分许,杨某驾驶豫A6RY**号北京现代牌小型轿车沿兴隆铺路由东向西行至事故地点时,与由西向东行驶谷某某驾驶的豫A57Y**号荣威牌小型轿车发生刮碰,刮碰后,杨某驾驶豫A6R***号北京现代牌小型轿车又与刘某某驾驶停放的豫AU1***号大众汽车牌小型普通客车、李某驾驶停放的豫AV73**号雪佛兰牌小型普通客车发生碰撞,致使车辆受损,造成交通事故。

经鉴定:送检杨某的血样中检出乙醇,其含量为:.03mg/ml。

根据现场勘查、询问调查、检验鉴定证实上述交通事故基本事实,经分析论证,此事故系因杨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造成的。杨某负事故全部责任,谷某某、刘某某、李某不负事故责任。

案例二

年09月22日22时29分许,刘某某驾驶豫A8J***红旗牌小型轿车沿丰业街惠济桥村东西走向无名道路由东向西行驶至转盘西约米处靠路中央停车后,其车上乘车人李某某打开副驾驶车门时,与黄某某驾驶豫A00**奥迪牌小型轿车载着寇某沿此东西走向无名道路由东向西行驶时相撞,致使两车不同程度受损,造成交通事故。刘某某在事故发生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在呼气酒精含量检验和抽取血样前又去饭店饮酒毁灭证据、在公安机关调查时未如实陈述事故事实;事故后,李某某逃离事故现场、在公安机关调查时未如实陈述事故事实。

经郑州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郑州市公安局交通事故鉴定所)鉴定:刘某某血样中乙醇含量:.79mg/ml;经现场酒精呼气检测:黄某某呼气酒精含量:0mg/ml,寇某呼气酒精含量:0mg/ml。

根据现场勘查、询问调查、检验鉴定、视频资料证实上述交通事故基本事实,经分析论证,此事故系因刘某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停车及李某某开关车门妨碍其他车辆通行共同造成的。

刘某某在事故发生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在呼气酒精含量检验和抽取血样前又去饭店饮酒毁灭证据、在公安机关调查时未如实陈述事故事实的行为已经构成交通肇事逃逸;事故后,李某某逃离事故现场、在公安机关调查时未如实陈述事故事实的行为已经构成交通肇事逃逸。

刘某某负事故主要责任,李某某负事故次要责任,黄某某、寇某不负事故责任。

案例三

年10月17日21时35分许,田某驾驶豫A**号大众汽车牌小型轿车沿开元路由西向东行至事故地点时,与前方王某驾驶的豫AX39**号大众牌小型轿车相撞,致使两车受损,造成交通事故。

经鉴定:送检田某的血样中检出乙醇,其含量为:.56mg/ml;送检王某的血样中未检出乙醇。

根据现场勘查、询问调查、检验鉴定证实上述交通事故基本事实,经分析论证,此事故系因田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造成的。田某负事故全部责任。

案例四

年10月10日23时42分,新郑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接群众报警称:“新郑市郭店镇黄金大道与吉祥路交叉口,货车豫A***38与轿车豫A***WL交通事故,无人受伤”,接警后,新郑市公安局交巡警大队事故处理民警迅速赶往现场处置。经查,年10月10日23时30分许,黄某驾驶豫A***WL号小型轿车沿新郑市郭店镇合欢路由北向南行驶至黄金大道交叉口北侧时与对向行驶的张某驾驶豫A***38号重型货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两车不同程度损坏及黄某受伤。

民警在处理事故期间发现豫A***WL号小型轿车驾驶员黄某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鉴定,黄某的静脉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6mg/ml。黄某系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其行为涉嫌危险驾驶罪。

案例五

年10月10日22时30分,新郑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接赵某报警称:“新郑市新华办黄水路与中华路交汇处,轿车与摩托车事故,一中年男性受伤,已拨打。”,接警后,新郑市公安局交巡警大队事故处理民警迅速赶往现场处置。经查,年10月10日22时26分许,左某驾驶悬挂豫A***89轻便二轮摩托车沿新郑市中华路由北向南行驶至中华路与黄水路交叉口处时,与赵某驾驶豫A***9G小型轿车沿中华路由南向北左转弯行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两车不同程度损坏,左某及摩托车乘车人张某受伤。民警在处理事故期间发现摩托车驾驶员左某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后经鉴定,左某的静脉血液中乙醇含量为.95mg/ml。左某系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其行为涉嫌危险驾驶罪。

案例六

年09月18日00时47分,新郑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接群众报警称:“国道梨河镇转盘:豫D***06号小型普通客车与梨河转盘发生交通事故,有人受伤”,接警后,新郑市公安局交巡警大队事故处理民警迅速赶往现场处置。经查,年09月18日00时45分许,陈某驾驶豫D***06号小型普通客车,沿国道由南向北行驶至新郑市梨河镇转盘处时,与梨河转盘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豫D***06号小型普通客车损坏,陈某、豫D***06号小型普通客车乘车人唐某受伤。

民警在处理事故期间发现驾驶员陈某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鉴定,陈某的静脉血液中乙醇含量为.63mg/ml。陈某系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其行为涉嫌危险驾驶罪。

案例七

年10月04日22时58分,新郑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接邵某报警称:“在新郑市新区BOSS酒吧门口,雷克萨斯轿车与起亚轿车事故,无人受伤。”接警后,新郑市公安局交巡警大队民警迅速赶往现场处置。经查,年10月04日22时40分许,李某驾驶豫A***JO小型轿车沿新郑市中兴路BOSS酒吧门口处道路由南向北倒车时,与邵某驾驶豫A**6R小型轿车沿新郑市中兴路BOSS酒吧门前道路由西向东倒车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两车不同程度损坏。

民警在处理事故期间发现李某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鉴定,李某的静脉血液中乙醇含量为.51mg/ml。李某系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其行为涉嫌危险驾驶罪。

案例八

年10月06日21时许,张某杰饮酒后驾驶豫A93XXX正三轮摩托车沿中牟县建安路由西向东行驶至建设路交叉口变更车道时,与同向屈某驾驶的豫AK9XXX号小型普通客车发生交通事故,事故造成两车不同程度损坏,豫A93XXX正三轮摩托车驾驶人张某杰受伤。经郑州市公安局交通事故鉴定所鉴定:张某杰的血样中检出乙醇,其含量为:.28mg/ml,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综上所述:张某杰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规定,涉嫌危险驾驶罪。

案例

年10月01日14时许,孙某驾驶冀J**小型轿车沿荥阳市康体西路自东向西行驶至京城路交叉口处时撞到路边施工工地处,致施工工地和车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后经郑州市公安局交通事故鉴定所鉴定:送检孙某的血样中检出乙醇,其含量为:.17mg/ml,孙某涉嫌危险驾驶罪。



转载请注明地址:http://www.hehuana.com/hhcf/11344.html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